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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简介
章程
组织结构

科协介绍

中国联通科协是北京市科协的基层组织,以中国联通科学技术工作者为主体,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广泛参与、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

中国联通科协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体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公司成为网络和数字技术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形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竞争优势,为公司成为“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国家队、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主力军、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排头兵”贡献力量。

———打造联通科技工作者之家 实现科技创新新作为————

搭建平台沟通交流

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

技术研讨与咨询

围绕公司核心技术攻关、研发领域布局、技术能力图谱、重大研发项目、研发成果推广转化、科技创新管理等,开展技术研讨、技术咨询活动,为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依据和服务

科学普及与学术交流

开展科创文化活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高新技术,开展公司内部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公司创新驱动发展

员工岗位技术创新活动

开展公司员工岗位创新活动,激发基层科技工作者投身于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协同生态融通创新

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协作,拓展产学研用合作,汇聚社会融通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布局,强化区域协同

对接各级科协组织活动

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活动,发挥团体优势,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促进公司科技发展服务

表彰举荐优秀科技人才

表彰、奖励对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

健全科技创新管理组织

全面落实集团各项科技创新工作,包括健全各级科创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做好科研项目管理、人才建设、科研成果管理、专利管理,开展科技创新激励奖励评选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科协”)的性质、宗旨、任务和组织办法,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以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结合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联通科协是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以中国联通科学技术工作者为主体,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广泛参与、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公司各级党组织和管理人员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实现科技创新新作为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中国联通科协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聚焦公司“五大”主责主业,聚焦公司关键环节寻求突破,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体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推动公司成为网络和数字技术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竞争优势,为公司成为“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国家队、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主力军、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排头兵”贡献力量。

第四条 中国联通科协是北京市科协的基层组织,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接受北京市科协业务指导,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条 中国联通科协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中国联通科协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推动党建工作融入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

(二)根据公司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围绕公司核心技术攻关、研发领域布局、技术能力图谱、重大研发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管理等,开展技术研讨、技术咨询活动,为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依据和服务;

(三)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高新技术,开展公司内部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公司创新驱动发展;

(四)开展公司员工岗位创新活动,激发基层科技工作者投身于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五)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协作,拓展产学研用合作,汇聚社会融通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布局,强化区域协同;

(六)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活动,发挥团体优势,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促进公司科技发展服务;

(七)表彰、奖励对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

(八)全面落实集团各项科技创新工作,包括健全各级科创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做好科研项目管理、人才建设、科研成果管理、专利管理,开展科技创新激励奖励评选等

(九)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中国联通科协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子公司、直属单位,积极响应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研发活动,贡献研发力量的,可设立科协分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中国联通科协的团体会员。

(二)凡公司范围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服务机构中,与公司开展密切合作,对公司科技创新作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由本人申请,经中国联通科协审核并批准,即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体会员可推选代表参加中国联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参加中国联通科协的活动,对中国联通科协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二)团体会员须遵守本章程,接受中国联通科协的领导,执行相关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承担中国联通科协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中国联通科协章程,执行中国联通科协决议;

(二)参加中国联通科协组织的活动,完成中国联通科协交办的任务;

(三)参加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学会举办的活动;

(四)在中国联通科协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中国联通科协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第十条 个人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科协确认,即可退会。对触犯刑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中国联通科协章程的个人会员,经所属科协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因工作变动,离开本单位,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会员退休后,其会员资格保留一年。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二条 中国联通科协实行民主办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制定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科协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科协章程;

(四)选举科协委员会委员及常务委员;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科协委员会是中国联通科协的领导机构,在科协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科协委员会负责领导科协工作,其职能是:

(一)执行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科协主席、副主席;根据主席提名,讨论通过秘书长人选;

(三)制定科协工作计划,审议工作总结;

(四)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五)筹备组织召开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中国联通科协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中国联通科协下设秘书处,由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部科技管理室承担相关职责,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秘书长负责中国联通科协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科协专、兼职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一)公司拨款或资助;

(二)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经费;

(三)单位和个人捐赠;

(四)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中国联通科协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管好、用好中国联通科协的资产。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中国联通科协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报北京市科协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联通科协颁发施行,解释权归中国联通科协。